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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不是真的改變了,有時候是透過事件的反應做為基準。有一天我到店附近的按摩店推拿。店員來電語氣萬分火急的要我趕快回去,我問發生什麼事了嗎?他們說有人取衣服和店長起了衝突,說要把店砸了。我說:「哦!那好吧,真的砸了,再說。」然後繼續我的療程;約十分鐘後,店員再來電說:「快回來吧!店長被打,櫃枱東西真的也被砸了。」我聽了只淡淡的說:「哦,那你再出在先報警,保持店裡的狀態不必收拾,我就快回來了。」

 

返店前我繞回家裡拿攝影機再回到店裡拍下亂成一團的狀況。緊接著再讓店員開始收拾。生事的人已經被警察帶回去警局,到了晚上警察來電要我過去做筆錄,我把孩子託給店員便趕過去處理。對方是過去口口聲聲稱我作姐姐的還算熟識的朋友。我堅持要對方賠償,儘管後來的態度也軟化了,但是那份堅持彷彿在宣示,我已經抗拒再接受一直以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平衡的感受了。

 

記得當時處理完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我快速到店員居住的附近接回孩子,再趕回家為他們盥洗,當自己意識到急著結束這些例行工作只是為了趕看一部印度的連戲劇時,我才發現整個過程自己沒有掉一滴淚、沒有慌亂、沒有四處問怎麼辦?只是用淡然的態度在把眼前的事一件件解決,我知道自己不同了。

 

有一天妹妹透過MSN告訴我一位朋友和癌症對抗中希望我和她聯絡:因為她的狀況惡化的很快也許來日不多。我心裡想著我能做什麼呢?以現在的自己而言,安慰的話未開口恐怕自己就先淚崩了吧。因此什麼也沒有做的便把這件事放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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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 米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